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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天河区支持初创企业集聚发展、鼓励创新载体绩效提升(众创空间、孵化器)政策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4

各企事业单位、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穗天府规〔2020〕3号),我局现开展2023年度天河区支持初创企业集聚发展、鼓励创新载体绩效提升(众创空间、孵化器)专项的申报工作。

  一、政策依据

  《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穗天府规〔2020〕3号)(查看政策全文:http://www.thnet.gov.cn/zjth/tzth/tzzc/thzc/content/post_6935324.html)

  二、申报项目及申报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对应政策条款

责任科室

咨询电话

申报起始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

1

天河区支持初创企业集聚发展

第42项

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38624283

2023年11月24日

2023年12月25日

2

天河区鼓励创新载体绩效提升(众创空间、孵化器)

第46项

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38622462

2023年11月24日

2023年12月25日

  具体申报条件与要求详见各申报项目的办事指南。

  三、限制情形

  (一)同一支持对象原则上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请或多头申报支持。

  (二)获支持对象应为天河区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企业和机构,以及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操作细则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支持年度在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上有处罚、失信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或处于立案阶段的、涉及传销、非法集资等情况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支持。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登录“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http://thzwb.thnet.gov.cn/policy),按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

  (二)注册成功后点击【兑现申报】进入政策兑现事项页面,搜索选择所报项目进行线上申报。此次申报无须递交纸质材料。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核,请在平台上及时查看反馈结果,及时按要求更改或补齐资料。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天河区支持初创企业集聚发展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3年天河区鼓励创新载体绩效提升(众创空间、孵化器)申报指南.pdf

  附件3: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操作指南.pdf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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