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注册商标?
商标保护实行属地原则,在中国大陆取得注册的商标,仅在中国大陆的范围内受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没有商标专用权,不能受到相应法律的保护。
2、涉外商标注册的途径有哪些?
我国商标到国外注册,目前有两种途径可以选择:一是逐一国家注册;二是办理商标国际注册。
(1)逐一申请注册
逐一国家注册是指申请人通过代理人、经销商或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一个地区逐一办理商标注册。
(2)商标国际注册
我国是《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的成员国,故对欲在《协定》或《议定书》其他成员国内申请保护的商标而言,可以通过商标局,根据《协定》和《议定书》的规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一国、多国或全部成员国内申请保护。
凡根据《协定》、《议定书》确定在中国为原属国的法人或者自然人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必须根据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为基础,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
在中国有住所;
拥有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