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新区企业:
根据《关于支持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建设若干措施》(西行规发〔2023〕1号)(以下简称“金科十条”)和《关于支持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建设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西科管发〔2024〕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启动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机构认定工作。
此次认定范围包括:
1.新入驻企业
2018年1月1日之后注册成立或迁入。
2.存量企业
请各有关企业参照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一、申报时间
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2月23日(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二、申报地点
天恒置业大厦305室(金融科技服务科)。
联系人:宋金彤、文敏敏、李翘秀
联系电话:68336196、68336190
邮箱:jinrongkeji2018@163.com
三、申报材料
1.基础材料(必要项)
(1)入驻示范区申请书(见附件模板,电子版需提交pdf版及word版);
(2)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模板,电子版需提交pdf版及word版);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企业可不提供);
(5)主营业务与金融领域关联性情况说明(含收入占比情况);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为金融科技机构提供服务情况说明;
(6)与金融监管部门或金融领域机构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产品采购合同或协议,及合同/协议汇总表(近三年每年不少于2份,成立不满三年企业按照实际年份提供);
(7)承诺函(见附件模板);
(8)企业LOGO(电子版:ai格式及图片格式);
(9)企业对外宣传照片若干张(仅需提供电子版)。
2.其他证明材料(如具备)
(1)金融许可或批复(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包括国家高新和中关村高新);
(3)获得所属总行(总公司)、分行(分公司)授权设立特色金融科技企业(机构)的证明文件;
(4)上市证明材料;
(5)各类知识产权证书和汇总表;
(6)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7)国家、北京市、西城区相关部门认定的创新服务平台的证明材料;
(8)其他获奖或资质证书及汇总表;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企业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书和承诺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主营业务与金融领域关联性情况说明需加盖公章。
(三)各项汇总表加盖公章。
(四)非必要项材料为评审加分项目,请尽量提供。
(五)提交电子版材料(使用U盘现场审核提交、应与纸质版完全一致)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六)纸质材料正式胶装成册避免散落(未成册材料不予受理),封面表明材料名称和企业名称,封面及骑缝加盖公章。装订顺序按照目录顺序排列。
(七)逾期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支持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建设若干措施》(西行规发〔2023〕1号)
2.《关于支持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建设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西科管发〔2024〕1号)
3.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入驻申请书(模板)
4.金科新区金融科技企业与专业服务机构认定申报信息汇总表
5.承诺函(模板)
(附件请扫描上方二维码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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