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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

工信厅信发函〔2023〕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落实《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促进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强化创新能力和赋能水平,更好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现开展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赋能转型和应用推广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


(二)申报单位应为制造行业大型骨干企业、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企业、自动化企业等。


(三)申报单位应符合《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能力要求》(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一) 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见附件2),并报送所在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2022年已获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需重新申报,不占地方申报名额。


(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组织申报及材料初审工作,并填报《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所推荐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数量一般不超过2个。


(三)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负责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名单公示、结果发布、跟踪评估等工作。评审方式包括符合性审查、调研核查、集中答辩等。


三、工作要求


请推荐单位于2023年6月16日前,将《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光盘)、《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荐信息汇总表》纸质文件(一份)以机要交换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报送至我部(信息技术发展司),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凯  谢学科 010-68208251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恩济庄46号F区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邮编100142


附件:

1.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能力要求

2.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

3.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荐信息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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