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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通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实施三大工程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19《通州区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通政发〔2022〕15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推动创新要素加快向企业集聚,区科委启动2023年通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纳税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主体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

3.申报主体上一年度税收贡献达到5万元;

4.申报主体至少拥有1项Ⅰ类知识产权或3项Ⅱ类知识产权(I类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II类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采取“先入库后认定支持”的方式,对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中的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

2.申报主体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二)申报受理时间

1.申报时间(限工作日):

6月25日至6月30日;

8月14日至8月25日;

10月9日至10月20日。

2.受理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甲442号永安大厦2层225室)。

受理时间: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00。

(三)受理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填写并双面打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在规定处手写签字,与上一年度完税证明一同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我委。电子版材料及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同步发送至我委邮箱:wanglinlin@bjtzh.gov.cn。

请确保申报材料填写真实、完整、规范,纸质材料应与邮箱报送材料一致。

四、其他

提交纸质材料前请联系工作人员预约

联系人:王林琳 郭华杰;联系电话:81593771; 89526651-2036。

特此通知。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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