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  购物车   |    合作空间
服务名称:外观海关备案
服务代码: TC11
服务费用: ¥ 2500
  服务总价:¥ 2500
购买数量: - +
服务概述
服务内容
所需资料
常见问题
服务概述
  外观设计海关备案,是指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将其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律状况、有关货物的情况、外观设计专利使用情况和侵权货物进出口情况以书面形式在海关总署进行登记,以便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能够主动对有关外观设计专利实施保护。外观设计海关备案代理是指专业服务机构接受用户委托,代为组织、提交备案材料,缴纳备案申请费直至获取海关审核结果的服务。 

7.png

11.png

   外观设计海关备案海关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通过海关备案有助于海关发现侵权货物,同时可以对侵权人产生震慑作用。
 

TC11.png


1、外观专利证书

2、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申请日距备案申请日超过一年的或者专利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提供)

3、 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为2009年10月1日之后的(含本日应当提供)提供,在2009年10月1日之前的不用提供)

4、外观专利公告附图复印件

5、权利人身份证明文件

6、授权委托书


1、什么样的知识产权可以申请?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我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应当是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所以,以下知识产权可以向海关申请备案保护: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服务商标除外);

(2)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并延伸至我国的国际注册商标(服务商标除外);   

(3)国家知识产权局(包括原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

(4)《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成员国的公民或者组织拥有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2、谁有权申请?

只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作为申请人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备案。这里“知识产权权利人”指我国《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

使用知识产权的被许可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知识产权备案,但是可以接受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委托,以其代理人的身份并以权利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非中国大陆地区的权利人必须委托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境外权利人在境内设立的办事机构)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

3、备案的有效期?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资海关总署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的有效期在海关总署核准备案后不足10年的,备案的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为准;超过10年的,备案有效期最长为10年。


  • 关注有礼
  • 关注微信号发个小红包
售后服务

010-82604170

13601031192

Copyright @ 2015-2022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68号银座和谐广场西侧写字楼20层(邮编:100161)(总部)     电话:+86-10-62196988      京ICP备1404402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