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房屋建设的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房建砌墙辅助器,其包括底座和位于底座上方的托架,底座上设有若干滚轮、用于带动托架升降的升降机构和沿竖直方向滑移穿设于托架的防护罩,托架位于防护罩内侧的部分与防护罩的内壁共同围成了开口朝上的放置区。当砖块放置在放置区后,防护罩将对砖块进行阻挡,使得砖块在滚轮滚动的过程中不易掉落;升降机构能够带动托架上升,使得位于放置区顶部的砖块运动至防护罩的上方,此时工人无需弯腰即可拿取放置区的砖块,操作方便。本申请能够便于工人拿取砖块。
1、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协议
2、专利代理委托书
3、受让人信息指示函
4、专利转让代理委托合同
1、专利权人变更什么时候生效?
(1)自专利局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之日起生效。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的转移自登记日起生效,登记日即上述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
(2)变更手续生效前,专利局发出的通知书以及已进入专利公布或公告准备的有关事项,仍以变更前为准。
2、专利权人变更后可以更换新的专利证书吗?
根据相关法规,因专利权的转让发生著录事项变更的,不予更换专利证书。即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会给新专利权人出具新的专利证书。新专利权人确实需要证明其专利法律效力的,可以请求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登记簿副本是具有证明当时的专利权归属的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