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奖补资金补贴安排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517号)和《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佛发改电力函〔2023〕82号)的工作安排,现就做好佛山市三水区2022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纳入本次奖补资金补贴范围的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要同时满足“建成投运、验收合格”、“此前未获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2022年接入‘粤易充’平台”三个条件。
二、补贴标准
结合我区2022年度奖补资金规模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经综合分析测算,我区充(换)电基础设施补贴标准初定为直流充电桩(含换电站)142.02元/千瓦,交流充电桩29.055元/千瓦。
三、申请补贴须满足的条件
(一)充电设施必须在三水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安装且建成投运并验收合格;
(二)充电设施的运营企业符合《广东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三)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
(四)按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能实现充电数据共享,应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实现充电设施互通互联,并由智能服务平台管理机构出具接入证明(接入证明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五)充电设施电能可计量、位置可查询、充电状态可监管;
(六)所申报补贴的充电设施此前未获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
四、提交材料
1.佛山市三水区2022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2.佛山市三水区2022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信息明细表(详见附件2);
3.承诺函(详见附件3);
4.充电设施等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5.充电桩验收合格证明资料;
6.充电设施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即“粤易充平台”)的证明材料;
7.充换电设施形象照片(正面、侧面及背面照各一张);
8.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单位收款银行账号复印件;
9.若申请单位与充电设施权属方为非同一单位,需提供申请单位与充电设施权属人之间签署的明确申请财政补贴主体的协议。
10.其他有必要的材料。
五、注意事项
以上材料均需企业加盖公章,请参与前期预申报的企业将材料盖章扫描件按顺序打包于2023年11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514433305@qq.com,经审核无误后须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106室。申请过程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附件: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0日
(联系人:张豪,电话:87755946)
010-82604170
1360103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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